舞菇小評 :
接下來,就靜待 iPad 鬆綁,
預祝消費者再度"越獄"成功!!
《出版之門》據香港《東方日報》2010-07-28消息報道:
美國修訂版權法例26日通過多項豁免措施,當中最矚目的是准許智能手機如蘋果公司的iPhone合法解鎖,用家可自由選擇網絡供應商,並可下載未獲手機製造商授權的應用程式,被形容為是消費者一次成功“越獄”(jailbreaking)。
據報道,美國國會圖書館屬下的版權局每三年檢討一次《千禧年數碼版權法》(DMCA),前日宣佈最新修訂案,其中將破解智能手機封鎖列為合法,將灰色地帶釐清。
電子領域基金會(EFF)在2008年向當局提出將解鎖合法化,其代表律師形容判決是“消費者的全面勝利”。EFF指今次修例,顯示版權局認為鎖定網絡供應商的做法,目的是將客戶綑綁在現有網絡,而非為保護版權。
國會圖書館館長比林頓亦指,修例不損蘋果公司在版權法下所受的保護,更可增加iPhone的共用性。美國iPhone用家此前只可與ATT簽約上台,修例無異於打破這壟斷局面,有分析直指網絡供應商徹底輸掉。
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律系學者舒爾茨表示,修訂雖以iPhone作例子,但是適用範圍涵蓋所有智能手機,並認為今次修例可能起帶頭作用,令其他電子產品如電子閱讀書和遊戲機的相關法例作同類檢討。
蘋果一直反對修例通過,認為會令手機出現保安漏洞,容易受病毒感染和令硬件受損,更指會破壞蘋果與用戶之間的信任。外界預計蘋果可能會拒絕向“越獄”手機提供軟件更新和原廠保養。
http://www.publishing.com.hk/pubnews/NewsDetail.asp?NewsID=2010072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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