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5日 星期六

一本雜誌書的數位出版流程~實作經驗分享

繁星多媒體專職編務統籌的胡惠君為各位詳解一本雜誌書的數位出版流程。轉型的甘苦與必­經歷程,應該與出版同業先進一齊分享與執行!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MYYI-UK8Ys&feature=player_embedded
更多資訊,請到:http://www.dpublishing.org.tw/ 獲取更多電子出版相關訊息!

舞菇小評 :
非常踏實而且詳細的實作經驗分享,而非只是理論性的報告。
想要把紙本書轉為e-pub出版品的出版社和個人,建議要仔細聽聽。
不見得是唯一正確的道路,但卻真實的道出"數位出版無捷徑"這個道理。
感謝MOOK雜誌與台灣數位出版聯盟的無私分享。

相關連結:電子書不是便宜貨?
http://5-gu.blogspot.com/2010/09/blog-post_07.html

2010年9月23日 星期四

10/9 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 FUN電書主講" 跟著塔塔一起e book"

跟著塔塔一起e book
單位 : 臺北市立圖書館  發布單位 : 閱覽課  發布日期 : 2010-09-03

一、「e-book中英文電子圖書展」:
A.展出時間:民國99年9月10日—11月30日
B.展示內容:藉由展示中文電子書中相關的實體書籍、引領小朋友及家長使用網路電子資源。
C.辦理地點:小小世界外文圖書館、兒童室塔塔的Homework Reading書展區。

二、「e-book親子講堂」:
A.時間:
9/25、10/9、11/13、27,星期六上午10:30-11:30(1小時)
B.辦理內容:
「看一看」:藉由影片介紹及講師說明,帶領小朋友進入電子書的網域。
「玩一玩」:透過互動遊戲的方式讓親子活動中自然融入電子書的世界。
「動一動」:運用問答的團體遊戲加深並增進親子運用電子書的技巧與能力。

C.講堂課程表:
09/25-- Little Kiss電子書
10/09--長晉多媒體fun電書~~這一天舞菇要講故事給小朋友聽,有舉手發言的小朋友,還有獎品可以拿喔^^
11/13-- Tumble兒童電子書、I-Picture電子書
11/27--格林文化咕嚕熊
◎四堂講堂均參加之親子,通過第四堂課的「通關測試」後,可以獲得「圖書悅讀禮」1份。(親子共1份)

D.參加對象:國小學童及家長,共30組
E.活動辦法:
請於開館時間電洽或親至總館地下1樓兒童室報名
(開館時間:週日週一9:00-17:00/週二~週六9:00-18:00)
http://www.tpml.edu.tw/ct.asp?xItem=1235355&ctNode=35298&mp=104021
電話:2755-2823*2130
地址:臺北市建國南路2段125號地下1樓
更新日期: 2010-09-09 14:32:00

~10/9 聽電子書故事的地點是在北市圖總館地下二樓的兒童室~

2010年9月21日 星期二

與Flash相關的歷史記錄~~2012~2010

舞菇小評 :
這一篇文章的連結幾乎已經完全失效了,網路上的痕跡幾乎完全被抹去,
flash的舞台落幕,就快被歷史淹沒了.....R.I.P.
這個圖有梗^^  如果有人知道作者是哪位,請告訴舞菇一聲啊^^
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425338114190601&set=a.180588495332232.44919.166375383420210&type=1&theater

舞菇小評 :
2012年7月的最新消息 :

隨著行動裝置的勝出,Android版也從4.1版開始不支援Flash,
Flash 的末日似乎也即將來臨了.....
201111月時,Adobe決定放棄行動裝置瀏覽器的Flash Player開發。隨著 Android系統更新至4.1 Jeally Bean版本,Flash Player也將慢慢在Android行動裝置上消失了。
......
~~~~~~~~~~~~~~~~~~~~~~~~~~~~
這些鬥爭~~最後會怎麼樣呢 ?  舞菇很想看到恢復自由的Flash,有沒有機會重生。
EDITOR_TAO 2 APRIL 2012 1:39 PM
今年二月,Adobe就說了,要停止對LinuxFlash的支援,轉向與Google合作,採用Pepper APIChrome上實現Flash
.........

Flash有可能open source,把規格跟實作公開給大眾使用嗎?讓我們拭目以待。
~~~~~~~~~~~~~~~~~
以下為歷史舊聞....
舞菇小評 :
當蘋果發現 iphone、ipad 把 Flash 排除在外,不但激起了公憤,而且反倒幫助Adobe公司,因而開發了收費的轉檔工具且大發利市......
在商言商,蘋果應該是不得不暫時收回,對於某些程式要求上的"潔癖"。

可能有些夥伴很難理解,為什麼蘋果會如此排斥Flash這個好用又普遍的軟體? 又為什麼舞菇把蘋果原先對iOS裝置軟體的開發限制,稱之為"潔癖" ?
夥伴們可以連結到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NnX6XRQBec&feature=player_embedded
(連結已失效)
看看Mac製作的廣告。大概就可以理解蘋果對自我的期許,以及對於對手在品質上不求精進的不屑,進而推論出為何蘋果特別要將Flash排拒在外的心情了。

不管怎麼說,蘋果接納flash軟體,對一般使用大眾和製作者來說,都可算是一個重大的突破、天大的好消息。

ZDNet新聞專區:Stephen Shankland   2010/09/10 13:49:01
四個半月前蘋果公司修改授權條款,導致Adobe(Adobe Systems)取消把Flash應用程式引進iPhone的計畫。但蘋果9日宣布對Flash解禁。

蘋果周四宣布,解除原先對iOS裝置軟體的開發限制,以順應開發者的意見回饋。蘋果公司發布聲明說:「我們放寬對iOS應用程式開發工具的所有限制,只要最後的應用程式(apps)不會下載任何程式碼(code)即可。」
根據新版開發者協議(PDF檔在此),蘋果刪除今年4月時加入授權協議3.3.1條款的一些措詞。這段封鎖Flash應用程式的條文是:「應用程式必須是以Objective-C、C、C++或 JavaScript寫成,由iPhone OS WebKit引擎執行,而且只有以C、C++和Objective-C寫的程式碼可以編譯和直接連結Documented應用程式介面(API) (也就是說,禁止透過中介轉譯或相容層或工具)。」
Adobe對蘋果解除上述限制表示審慎樂觀,Adobe發布聲明說:「蘋果解除授權條件限制,賦予開發者選擇蘋果裝置程式開發工具的自由,讓我們振奮。」受這個好消息激勵,Adobe股價9日紐約早盤應聲暴漲12%。
未來對Adobe的影響還有待觀察,但至少Flash應用程式日後受評斷的依據不再是使用的程式設計語言,而是軟體本身的優劣。
同時,蘋果透過對App Store發布管道的控制,仍有很大的空間視個案封殺自己不喜歡的應用程式。9日公布的新版App Store審核綱領說:「如果你的應用程式沒有提供什麼用處,或以某種形式提供持續性的娛樂,就可能不被接受。」
Appcelerator公司執行長Jeff Haynie表示,蘋果放寬限制是明智的,因為可以促進開發者創意,長期而言會強化蘋果iOS的優勢,讓消費者因為App Store軟體的品質而受惠。 目前超過4,000多種iPhone和Android應用程式,是用Appcelerator的工具打造而成。
之前,蘋果除了修改iOS開發者協議條件,攔阻Flash應用程式外,執行長 Steve Jobs甚至發表公開信批判Flash,激起Adobe在媒體上刊登廣告反唇相譏。Adobe在廣告中說:「我們愛蘋果,但不愛別人剝奪你們對創作什麼、如何創作和網路體驗的選擇自由。 」
此後,Adobe就大張旗鼓地與Google結盟,向蘋果iOS最直接的對手Android平台靠攏。新型Android手機和平板電腦都支援Flash Player 10.1,至少理論上可讓使用者存取以Flash製作的網站、遊戲和應用程式,而這是iOS裝置使用者所辦不到的。
Adobe多年來設法把Flash Player引進iPhone和iPod Touch,但遭蘋果擋在門外,所以Adobe為避開限制而另闢蹊徑,提供可把Flash應用程式轉化為iPhone原生應用程式的軟體,這個工具已收入Flash Professional CS5並於今年推出。(唐慧文譯)
http://www.zdnet.com.tw/news/web/0,2000085679,20147477,00.htm
參考連結 : 蘋果軟硬通吃 對手拚得辛苦
http://news.chinatimes.com/tech/0,5249,12050905x122010091900332,00.html

2010年9月15日 星期三

第四屆數位出版金鼎獎入圍名單公布 長晉FUN電書囊括科學類全部三席名額

舞菇感言 :
新聞局所舉辦 2010年電子金鼎獎 24件入圍作品中,長晉FUN電書有四項作品入圍,是本次入圍作品最多的電子書出版社;而"最佳科學類電子書"的三個名額,則是全數被長晉FUN電書所囊括。
這要感謝所有作者們長晉編輯部共同的努力,才能獲得評審老師們的認可。

長晉FUN電書對自我的期許與編輯原則很簡單 :
要讓讀者"享受閱讀的樂趣",如此而已。
未來我們仍會秉持這個目標繼續努力下去,也希望能有更多的作者們( 文字、攝影、繪圖 )能夠放下對於電子書的疑慮,加入長晉FUN電書的創作行列,共創優質內容電子書。

長晉FUN電書入圍名單
小剪刀的異想世界( 最佳人文藝術類電子書 ) http://store.pchome.com.tw/cjdigital/M05449745.htm
青蛙吹泡泡( 最佳科學類電子書 ) http://store.pchome.com.tw/cjdigital/M04228650.htm
搖籃蟲媽媽築巢記( 最佳科學類電子書 ) http://store.pchome.com.tw/cjdigital/M04276047.htm
(PS. 最後大獎殊榮,由搖籃蟲媽媽築巢記獲得,獎金NT20萬元,不過要扣稅10%唷>.< )













新聞局發表新聞稿摘要如下 :
行政院新聞局今(15)日公布第四屆數位出版金鼎獎入圍名單,共有24件優秀作品入圍,得獎名單將於10月20日舉行頒獎典禮時當眾揭曉,各獎項得獎者將獲頒獎座1座及獎金新台幣20萬元。

新聞局表示,今年有50家數位出版業者,提送153件作品參加第四屆數位出版金鼎獎,角逐9個獎項,經過評審後選出24件入圍作品。該局同時指出,今年入圍作品的內容以語言學習、數位學習類為主,除此之外,還有一些特殊主題的出版品,包括音樂、關懷生態、環保的作品,顯示台灣數位出版的內容走向多元化的趨勢。另外,電子書的輔助性工具也呈現多元化, mobile大幅增加,iPhone及手持式電子書閱讀器明顯增加,網站平臺的傳輸呈現減少趨勢。

新聞局強調,數位化已是銳不可擋的潮流,數位出版也是傳統出版業的機會與挑戰,但目前國內數位出版產業尚未形成數位化流通市集,因此需要政府的輔導與補助。新聞局設立「數位出版金鼎獎」,就是希望透過頒給國家級獎項對於好的電子書內容給予以肯定,以鼓勵出版事業發行優良數位出版品。

新聞局另外表示,獲得「數位出版金鼎獎」認可的優良作品,該局規劃在11月間舉辦經驗分享會及產業媒合等行銷推廣活動,以提升得獎作品的能見度,同時提升社會大眾對數位出版品的認識,進而培養民眾數位閱讀的興趣,建立數位閱讀的習慣。

第四屆數位出版金鼎獎入圍名單
























(以下略)

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72522&ctNode=3851&mp=1

2010年9月10日 星期五

小朋友看了一定會很樂的^^

舞菇小評 :

作惡必遭懲處,弱小的動物必將反擊。
大快人心的結局,總是能一次一次的安慰體態還弱小的兒童的心。
與各位夥伴分享^^


dilla The Film from mikey sauls on Vimeo.

2010年9月7日 星期二

評論:電子書不是便宜貨?

舞菇小評:
中國也開始體悟版權書的重要性、有了實際行動,並且終於拿到國際的翻譯版權了。
現在了解,猶時未晚。
也請台灣的圖書館和學校採購單位諸公,早一點認清這個事實,
別再一直打壓自製版權電子書的單價了。
否則等到國內的內容業者都出走到內地,
屆時,台灣就只好用人民幣去採購原本的MIT了。

2010年09月07日 08:08 來源:東方早報 石劍峰

  國內出版商和電子書生產商都意識到,如果他們只掌握那些不受版權保護的圖書中文版電子版權,他們的閱讀器是殘缺的
       電子書是全世界出版業最熱門的話題,不過,對於國內電子閱讀器用戶和潛在用戶來說,如果他們能得到的電子書資源只有那些不受版權保護的公版書,閱讀器的價值就要打折扣。
日前,早報記者從上海譯文出版社得到消息,“垮掉一代”代表作家凱魯亞克《在路上》代理商同意將中文電子版權授權給譯文社在國內使用,這也是國內出版社第一次拿到受版權保護的國外圖書中文版電子版權授權。電子版《在路上》的定價是紙質書價格的8折24元,“我們想改變一種觀念是,電子書不是便宜貨。電子書不是取代紙質書,更多是補充。”

  上海譯文出版社副社長趙武平介紹,經過2年多的洽談,《在路上》代理商最終同意向上海譯文出版社授權使用該書電子版版權,但代理商提出的條件比較苛刻。“《在路上》中文版圖書定價是30元,他提出電子版定價為紙質書的8折即24元,還需要提供更高的預付版稅20%-30%,授權期限也只有2年左右。
”趙武平說,這一“高”定價可能出乎很多人意料,“我們想改變一種觀念是,電子書不是便宜貨;電子書不是取代紙質書,更多是補充。國外的出版社和代理商更希望電子書是對紙質書出版的一種補充,讓不買紙質書的人去買電子版來讀書。目前,上海譯文出版社版的《在路上》3年多來已經銷售30余萬冊,他們並不希望低價電子書的出現影響原先的銷售。
 ”事實也是如此,美國亞馬孫在運營Kindle的初期,給電子書的定價都在10美元以下,“低價”引起了相當多作者和出版商的不滿,這半年多來,亞馬孫漸漸把電子書的定價權部分給予了作者和出版商。目前,很多亞馬孫上銷售新書的電子版定價都在15美元左右,比精裝版便宜,但和平裝版相差無幾。

  事實上,國內出版商和電子書生產商都意識到,如果他們只掌握那些不受版權保護的圖書中文版電子版權,他們的閱讀器是殘缺的,但很多出版社編輯告訴早報記者要拿到國外圖書電子版版權非常艱難,國外代理商不願把電子版輕易授權給中國出版社。
此次拿到《在路上》電子版權,這是一個長期接洽的過程,“這個代理人接觸下來已經改變了許多,因為在這個大趨勢下如果不對電子版進行商業化也無法向凱魯亞克的遺產基金會交代。”趙武平說。
國內出版社目前取得國外圖書中文版電子版權非常艱難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就算是國內大型出版集團也沒有一個獨立部門處理電子書版權,這導致個別出版社和編輯就算談成了版權也看不到效益。

  因為上海譯文出版社所屬的世紀出版集團今年已經發佈了自己的辭海閱讀器,《在路上》電子版是否為世紀出版集團專用呢?
“代理商希望國內所有通路都能使用這個電子版。電子版權的大趨勢可能是開放。”趙武平說。

(責任編輯:李雨思)
http://big5.ce.cn/cysc/tech/07ityj/guonei/201009/07/t20100907_20496555.shtml

2010年9月1日 星期三

趣味的背後把環保的主題藏得非常巧妙啊!


GOBELINS 魔幻動畫展的作品
Le Royaume



舞菇小評 :
趣味的背後,把環保的主題藏得極為巧妙。
人類極度的建設與破壞,所帶來的大自然反撲,非但無法讓人類記取教訓,反而又到其他地方重起爐灶......
到了最後結局的前一秒鐘為止,還看似一切順遂;但是當鏡頭帶到最頂端時,觀看的人就知道大禍即將臨頭了.....

電子書規格EPUB 2.1 將加入影音、互動等媒體功能

撰文者:何宛芳發表日期:2010-08-18

打開諸如亞馬遜(Amazon)Kindle、索尼(Sony)Reader等電子書閱讀器,覺得這樣的書籍內容形式太過單調,不若網頁或iPad內容來得互動、有趣?這樣的刻板印象已經不再正確了。

國際數位出版聯盟(IDPF)主席Garth Conboy出席台灣數位出版聯盟主辦的「EPUB高峰會」時指出,不僅目前的EPUB 2.0.1規格已經可以可以支援各種圖片格式,也可相當程度支援Flash等影音內容,目前正在研議的EPUB 2.1規格,除了將有更多互動可能外,還會廣泛支援國際語言,讓電子書內容形式更加多元。
目前,由IDPF提出的自由開放規格EPUB已經獲得歐、美電子書及出版領域業者支持,包括索尼Reader、蘋果iBookStore、Google及 iPhone上最熱門的Stanza電子書平台等,都已支援EPUB規格,而EPUB可按照硬體閱讀設備特性,自動調校成像(render)結果的特色,也讓EPUB在目前電子閱讀裝置如雨後春筍般推出的時代裡,更顯重要。
「EPUB優勢就在於它的重排能力(reflow capability)及簡單,」IDPF董事會成員Liza Daly如此表示,並認為在目前閱讀器走向多元化,甚至未來還有更多尚未問世的新型態閱讀裝置的情形下,EPUB將是內容商因應趨勢的關鍵工具。
Garth Conboy則更進一步指出,目前已經進入研議的EPUB 2.1規格,會加強與網路標準的一致性,來增加電子書內容在新版瀏覽器的表現效果,除了已經開始思考將正由W3C制訂中的包括Html5及CSS3等網路新標準納入,來增加EPUB對豐富性媒體(rich media)內容的支援,還將納入包含日文、中文等國際語言、強化瀏覽(navigation)、註解等互動功能。IDPF將在2011年初完成EPUB 2.1初稿,並於2011年中正式釋出。
隨著EPUB規格的演進、導入,電子書內容也將更形活潑、多元,讀者不但可以自由放大、縮小、設定書籍字體、版面,就連版型、形式較為複雜的雜誌、影音內容,EPUB也都能夠支援,到時候硬體、內容商要思考的反而會變成「如何確保內容也能夠同時支援規格較低的電子書了!」Garth Conboy說。
而對於中文出版業者相當關心的數位版權管理(DRM)議題,Garth Conboy及Liza Daly則皆認為DRM將影響讀者的使用經驗,減少讀者的購買意願,對電子書閱讀的推廣,不見得有利。Garth Conboy表示,未來出版業有可能追隨音樂產業腳步,開始重新思考DRM的必要性。而Liza Daly則以美國O'Reilly媒體集團為例,指出即使沒有使用DRM,O'Reilly電子書的銷售仍然不受盜版影響、持續成長,而這些都是出版商值得思考的新模式。
http://www.bnext.com.tw/article/view/cid/103/id/15825

舞菇小評 :
EPUB標準格式  如果要被出版者等電子書內容製作業者所接納、採用,
其設立的規格,一定要納入多媒體影音內容才有意義。
重申~如果電子書的定義只是單純的文字書,那麼讀者寧可讀紙本....
電子書勢必要在內容上有其能夠勝出於紙本之處(目前最容易達成的是影音多媒體),才能夠受到讀者的青睞。
有經驗的內容製作業者,不會不懂這個道理的。

後續進展 : epub3 規格出爐了  http://5-gu.blogspot.com/2010/10/liza-daly-epub3.html